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广州市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规定

时间:2024-06-16 11:20:3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07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广州市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


广州市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规定
广州市政府


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社团条例》),《广州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对申请社会团体法人(以下简称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一、符合《社团条例》第二条和《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均可申请社团法人登记。各类基金会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必须办理社团法人登记;已列入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的和各具有代表全市性的社会团体应具备法人条件,办理社团法人登记。
二、社团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
(二)除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外,行业团体还须有八千元以上、其他团体五千元以上的年收入;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固定的工作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社团法人登记,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社团条例》第十条、《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申请报告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必须注明是申请法人登记,并填写《广州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书》。
已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了《广州市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申请社团法人登记,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并填写《广州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书》,同时办理原非法人社团注销登记。
经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发给《广州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副本,并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报刊通告。通告费由社团法人承担。
四、社团法人登记管理实行民事责任保证金制度。社团法人民事责任保证金,在核准登记时一次存入由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设帐代管,存入的民事责任保证金最低限额:基金会八千元、其他团体五千元,以后根据发展需要调整最低限额。民事责任保证金,用于社团法人出现的民事
纠纷中承担民事责任开支;社团法人确有其它急需经批准的可暂支,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数返存。民事责任保证金和利息归社团法人所有,本金在社团法人终止时提回。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每年一次结算付给社团法人。
五、社团法人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三)国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捐赠;
(四)开办第三产业、经济实体的管理费及上交的利润;
(五)开展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收入;
(六)孳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六、经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可以根据登记的章程,开办国家政策允许的经济实体,利用社团法人拥有的技术力量、人才和知识等优势开办第三产业。社团法人开办第三产业、经济实体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七、社团法人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有会计、出纳的专职或兼职财务管理人员。所办的经济实体应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设帐管理。社团法人在接受年度检查时应报送年度会计报表,财务帐目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财税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督管理。
市属各区、县、番禺市的社团法人登记,可以按照本规定执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经区、县、番禺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八、本规定由广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2年9月26日
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及销赃罪

刘成江


〔案 例〕
  1998年3月,梁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当月中旬,梁某结识了周某,梁自称是供销贸易公司业务经理,提出聘周某为公司业务员,周允诺。3月下旬的一天,梁某用伪造的公章以供销贸易公司的名义与一乡办衬衫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衬衫厂供应衬衫5000件,价款15万元;供方三天内交货,需方提货时先付20%的货款,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随后,梁某将假冒供销贸易公司签订合同一事告诉了周某,并让周某筹款1万元,联系衬衫销路,以便到衬衫厂提货后迅速出手。周某听后不悦,表示没钱,不愿到厂家提货,但可帮助联系衬衫销路。第二天,梁某雇车单独到衬衫厂,交了3万货款后,提取衬衫5000件。运到服装城后,销给周某联系的客户4000件,得款8万元。另1000件推销给服装个体户李某。李某从梁、周小声言谈和急于出手的神态上,知悉此货系骗来的,考虑到自己未骗人,且买卖自由,便将价格压至每件10元(该品牌衬衫市场零售价50元左右),梁得款1万元。事后,梁某给周某1.5万元。

〔剖 析〕
  梁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客观表现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等五种行为。本题中,梁某通过伪造某市供销贸易公司的公文、印章的手段,冒用该公司的名义骗取某乡办衬衫厂价值15万元的产品,这一行为属于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特征。周某与梁某构成共同犯罪。本案中,周某事前并不知晓梁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行为,也不知道梁某采取欺诈方式签订合同的行为,缺乏共同故意,尚不是诈骗共犯。但是,周某在得知梁某的准备实施诈骗实行行为后,仍表示愿代为联系销路,这不是销赃罪,而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因为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代为销售的行为,是在他人犯罪获取赃物之后实施的。如果在作案前有通谋,作案后帮助窝赃、销赃的,构成共同犯罪,不属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李某构成销赃罪。因为李某明知货物是骗来的而予以收购,供生产经营使用,意图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其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

〔重点把握〕
  关于合同诈骗罪,应当掌握,(一)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目的。(二)正确处理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关于销赃罪,应当掌握:(一)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行为人只要进行了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二)本罪的主体限制。本罪主体不包括本犯,即行为人自己为上述行为不另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本犯包括实行犯、教唆犯与帮助犯。


北安市人民法院刘成江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2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8日起,海关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税则号列:900110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征收比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

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合计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总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进口经营单位在办理税则号列90011000项下的光导纤维产品进口申报手续时,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商品编号应填报为9001100001,其他光导纤维的商品编号应填报为9001100009,光导纤维束和光缆的商品编号应填报为9001100090。

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其他光导纤维(商品编号:9001100009)实施检验鉴定。进口经营单位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其他光导纤维时,应按规定办理检验手续。

四、进口经营单位在办理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其他光导纤维(商品编号:9001100009)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可先办理货物验放手续,并同时按本公告附件2所列美国或欧盟的相应生产厂商适用的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在企业向海关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确定其是否属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对于不属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海关及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五、凡申报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美国或欧盟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美国或欧盟的相应生产厂商适用的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对于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也无法确定原生产厂商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美国或欧盟的其他公司适用的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

六、对于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经查验能够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不是日本或者韩国,但无法确定货物原产地不是美国或者欧盟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

(二)经查验无法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7号、2010年第91号规定的46%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七、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如何征收反倾销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的规定执行。

八、对于所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的处理,海关总署将根据终裁结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号tif
2.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doc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